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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目前中美贸易关系处于焦灼态势,全球一体化却是不争的事实。
中国有高达9亿网民,其中不乏市场嗅觉敏锐者,足不出户,单靠着一台电脑和一根网线,连接中美两大市场,催生了如今已不再新鲜的新兴市场:
入驻亚马逊、eBay等电子商务平台,做起了跨境电商的买卖;
中国网红出海:以李子柒、美食作家王刚等为代表的“网红”,在Youtube上的订阅量,以及多个短视频的播放量均高达百万;
读图时代,不少摄影爱好者在为Shutterstock、Gettyimages等美国图片库公司供图,获取收益;
外国人买卖美股免缴资本利得税,这一利好吸引了众多股市淘金者抢滩美国资本市场;
最新发布的《2019年美国住宅房产国际买家报告》显示,尽管受到“外汇管制”、“美国在售住宅库存不足”等不利因素影响,中国购房者仍以高达134亿美元的购买估值,连续第七年蝉联美国房产最大海外买家的宝座。
当然,对于庞大的国际投资人群,美国依靠“长臂管辖”权利,不断强化其对境外人群的征税。如果外国人在美国境内有收入,或者有与美国商业活动存在有效关联的收入,必须向美国缴纳所得税。尽管某些特定收入,可以通过申报8833表享受税务优惠,但其他大部分在美收入,都会被付款方代扣代缴预缴税。例如:
在美获得的股息(1099-DIV)、利息(1099-INT)、租金(1099-MISC)等投资收入,通常会由付款方代扣代缴30%的联邦所得税;
若当年在美停留时间超过183天,那么资本利得(1099-B)也通常会被代缴30%;
在美出售物业所得(1099-S),根据不同情况,会被代扣代缴0%-15%的税款。详细说明请参考本专栏文章:
若预缴税高于实际应纳税款,外国人可以通过报税拿回多缴的税款,即“退税”;或在预缴时通过提交W-8BEN 表和8233 表享受“税收协定”优惠。
除此之外,外国人还可以成立美国公司进行投资,享受美国公司免缴30%的预缴税的利好。关于如何选择美国公司形式,成立步骤、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参考本专栏的以下文章:
漏报或虚报美国收入的严重后果
通常,外国人没有美国的身份识别号,鉴于此,大部分未被代缴的外国人很容易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美国税务局无法掌握外国人的收入情况。
实际上,在付款方向外国人提供官方交易证明文件的同时,这些证明文件也同时提交给了美国税务局。这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出租房产生的出租收入(1099-MISC);
合同工/自雇收入(1099-MISC);
股票买卖收入(1099-B);
不动产交易收入(1099-S);等。
根据这些文件信息,美国税务局已经测算出报税人的应申报收入和税款。若报税人未及时申报并缴税,将可能面临以下多重后果:
不再享有各类税务优惠
美国税收手册(IRM)第20章关于“税务罚款”中提到,如果被税务局发现存在漏报、瞒报、欺诈等行为,报税人将不得使用历年累计亏损、开销减免、税务抵扣等用来降低税款或罚款。即税务局将直接基于交易金额征税,而非净收入。
例一:假设外国人Abby在2018年以45万美元购入一套美国不动产,在2019年将其以50万美元出售,并收到购买方寄出的注明出售价的1099-S表格。
那么:
如果Abby及时申报2019年收入并纳税,那么,她的应税收入为5万美元(净收入),相应的税款约为$1,880。
如果Abby心存侥幸未及时申报,那么,一旦被税务局发现,税务局将对其交易总额50万美元征税,并将产生约为$72,710的税款。
罚款
若因漏报、瞒报、虚报或严重错报收入,导致已交税款低于税务局的预估值,则税务局将对少纳的税款加征20%-75%的罚款。
例二:参考例一。由于税务局发现Abby漏报收入,对其交易总额征税产生$72,710的税款。这与Abby未报税($0)之间的差额是$72,710。鉴于Abby存在主观漏报收入,情节较为严重,所以,可能被加征40%的罚款($29,084=$72,710*40%),再加上Abby本应缴纳的税款$72,710,Abby将需要支付$101,794给税务局,比正确申报收入高出了$99,914(=$101,794-$1,880)。
美国税务局有专门的税务警察,其执法权之大,令无数个国家望尘莫及。他可以依法查阅个人的一切财产记录,在被查证属于偷漏税行为后,税务警察可以冻结个人存款、收缴财产,甚至拍卖个人私产。因此,在美投资的外国人不要存有侥幸心理,正确申报税表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交税,所以,建议在专业人士的协助下,及时申报税表。
外国人在美收入分类及对应的报税规则
税务局将美国非税务居民(不满足美国公民、绿卡、实际居住测试)的美国收入分为三大类(如上图所示):
出售美国不动产或个人财产产生的收入;
税法§1.872-2指定的免税收入;
FDAP收入(Fixed, Determinable, Annual or Periodical Income, 包括所有除了上述第一类和第二类之外的美国收入)。
针对这三大类收入,税务局有不同的征税规则:
出售美国不动产或个人财产产生的收入
当美国非税务居民出售美国不动产或个人财产时,将自动被视为与美国商业行为相关的活动,必须遵守与美国税务居民同样的报税规则:
出售所得收入,在扣除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后,以净收入纳税。
其中,属于资本利得(Capital Gain)部分以资本利得税税率纳税,其余部分以常规累进税税率纳税。
税法§1.872-2指定的免税收入
税法§1.872-2中指定了几种美国非税务居民无需纳税的美国收入,其中包括:
在税收协定(Tax Treaty)中指明的免税收入;
美国非税务居民从船舶或者飞机的国际经营中获得的美国收入,前提是该美国非税务居民的税务所在国也给予美国税务居民同等的豁免;
美国非税务居民以F,J,或Q签证在美短暂居住期间,因一些特定的交流培训项目,从外国雇主手中获得的报酬;
其他指定收入。
FDAP收入(所有不归为类别一与类别二的收入)
针对美国非税务居民的美国收入,美国税法将除上述类别一、类别二以外的收入都归为FDAP收入,并将FDAP收入细分为:
在美商业活动有效关联收入(ECI, 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
FDAP固定税率收入(FDAP中与美国商业活动无关的部分)。
(一) 有效关联收入(ECI)
一般需要通过以下两个测试来判定:
资产使用测试(Asset-Use Test):收入是否与在美商业活动中的美国资产相关联。
商业活动测试(Business Activities Test):收入是否由在美商业活动产生。
常见的有效关联收入包括:
在美工资收入;
在美经营独营企业(Sole Proprietorship或Single-Member LLC)而来的收入;
从美国合伙企业(Partnership)或S类公司(S Corporation)获得的收入;等。
有效关联收入遵守与美国税务居民同样的税务规则,可在扣除相关开销后,以净收入按常规累进税税率纳税。
(二) FDAP固定税率收入
若FDAP收入不与美国商业活动产生有效关联,那么,这部分收入将按30%的固定税率纳税。如果某些收入符合税收协定中的规定,则可以按照低税率(Low-Tax Rate)纳税。
例如:一般来说,美国非税务居民收到的应纳税股息和利息,如果不与美国商业活动产生有效关联,须按30%的税率纳税。
根据中美税收协定:
如果中国税务居民在美国收到此类收入,则只需缴纳10%的税;
如果美国税务居民在中国收到此类收入,也只需缴纳10%的税。
由于FDAP固定税率收入与美国商业活动无关,因此不得抵扣任何开销,须以总收入的形式纳税。
这部分收入中常见的有:
股息;
利息;
退休金;
年金;
不动产收入;
奖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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