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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专栏的以下文章:
我们已经详细介绍了以下几种“节税策略”:
将资产直接转入特定组织,避免计入“礼物赠与”;
充分利用已亡配偶转让的免税额(DSUE, Deceased Spousal Unused Exclusion);
充分利用川普税改中高额的“终身免税额”;
弃籍者的美国“赠与税”和“遗产税”规划;
“美国居民”和“美国非公民非居民”的美国“赠与税”和“遗产税”规划。
本文,我们将继续介绍以下两种“节税策略”:
选择“夫妻联合赠与(Gift Splitting)”,提高免税额度;
勾选529教育基金的“五年平摊优惠”选项。

一、选择“夫妻联合赠与(Gift Splitting)”,提高免税额度
若个人当年的捐赠额超过了“年度免税额”,则可以以“夫妻联合赠与”的方式,将赠与视为夫妻两个人的联合赠与,从而将免税额提升至双倍,以此减免“赠与税”。
更多关于“年度免税额”的详细介绍,请参考本专栏的以下文章:
此项选择要求夫妻双方在赠与当年申报709表,注明赠与总额及各自的赠与额来计算各自的“应纳税赠与”情况。(注:实际税务申报比较复杂,可能存在例外情况,建议请专业人士协助申报。)
例1、
模拟下图案例。

假设2019年,丈夫打算赠与2万美元现金给弟弟。
针对此次赠与,丈夫可以有以下两种选择。
选择一:
丈夫以个人名义,直接申报2万美元的赠与额。
因为受赠人是非配偶,所以,弟弟只能享受1.5万美元的“年度免税额”。
超出部分的0.5万美元(=$2万-$1.5万),需申报为“应纳税赠与”。
选择二:
丈夫可以选择以“夫妻联合赠与”的方式赠与并申报。
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都需在赠与当年申报709表。
注明2万美元的赠与总额,以及各自1万美元的赠与额。
由于该选择,夫妻双方将被认为各自赠与了1万美元给弟弟,都在“年度免税额”(1.5万美元)的范围内。
因此,此次赠与的2万美元将全额免税。

二、勾选529教育基金的“五年平摊优惠”选项
(QTP, Qualified Tuition Program, 529 Plans or Programs)
不少美国家庭会选择给家族后代开设529账户,作为未来教育的投资基金。
该选择不仅能享受联邦增值免税及各州不同的优惠政策,还能在赠与的同时,将账户的投资权掌握在开户人手中。
但是,纳税人存入(Contribute)529教育基金里的现金,并不满足本专栏的以下文章:
所提到的避免计入“礼物赠与”的“特定组织”中的“合规的教育组织”。
因此,必须归入税法中的“礼物赠与”。

不过,为了鼓励投资教育事业,税法对529教育基金给与了一项“五年平摊优惠”政策:
如果赠与当年,捐赠人给某特定受益人的529教育基金的赠与额超过了1.5万美元,那么,捐赠人可以在709赠与表中进行529教育基金的“五年平摊优惠”选择,将该赠与视为五年的平摊赠与。
此项选择支持每人最多7.5万美元的赠与额。

下面,我们将通过“勾选vs不勾选”的例子对比,说明“五年平摊优惠”的税务利好。
例2:
不勾选“五年平摊优惠”选项。
如下图表所示。

2019年,捐赠人Matt将7万美元存入孙子Owen的529教育基金中,且没有进行“五年平摊优惠”选择。
那么,扣除1.5万美元的“年度免税额”,Matt在2019年,“应纳税赠与”将高达5.5万美元(=$7万-$1.5万)。
2020年,Matt将Owen的学费1万美元,直接转给Owen就读的大学。
根据本专栏的以下文章所述:
这1万美元转入了满足条件的“特定组织”,不计入“礼物赠与”。
2021年,Matt又向Owen赠送了1千美元现金,因为低于1.5万美元的“年度免税额”,所以无需申报,也无需纳税。
假设,2022年-2023年赠与的“年度免税额”仍然是1.5万美元。那么:
2022年,Matt向Owen赠与的2万美元现金中,超出“年度免税额”部分的5千美元(=$2万-$1.5万),需申报为“应纳税赠与”。
2023年,Matt向529教育基金中转入3千美元,因为低于“年度免税额”,所以无需申报,也无需纳税。
综合以上计算可知,如果Matt没有选择“五年平摊优惠”,那么:
在2019-2023这五年间,Matt共计需申报6万美元的“应纳税赠与”(如上图表所示)。

例3:
勾选“五年平摊优惠”选项。
如下图表所示。

参考例2。
假设Matt在2019年将7万美元存入孙子Owen的529教育基金的同时,进行了“五年平摊优惠”选择。
那么:
在2019-2023这五年间,Matt将被认定为每年赠与了20%,也就是1.4万美元(=$7万/5)。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
2019年,由“五年平摊”分配的1.4万美元低于“年度免税额”,无需申报“应纳税赠与”,也无须纳税。但需申报此次“五年平摊优惠”选择;
2020年,Matt直接转给大学的1万美元同样不计入“礼物赠与”。同时,由“五年平摊”带来的1.4万美元,因低于“年度免税额”,无需申报,也无需纳税;
2021年,Matt赠与的1千美元现金,再加上“五年平摊”的分配额1.4万美元,总计1.5万美元,仍然不超过“年度免税额”,因此无需申报,无需纳税;
2022年,Matt赠与的2万美元现金,再加上“五年平摊”分配而来的1.4万美元,共计3.4万美元,超出了1.5万美元的“年度免税额”。
超出部分的1.9万美元(=$3.4万-$1.5万),需申报为“应纳税赠与”;
2023年,Matt投入529教育基金的3千美元赠与,再加上“五年平摊”带来的1.4万美元,累计1.7万美元,超过了1.5万美元的“年度免税额”。
超出部分的2千美元(=$1.7万-$1.5万),需申报为“应纳税赠与”。
综上所述,如果Matt选择了“五年平摊优惠”,那么:
在2019-2023这五年间,Matt只需申报2.1万美元的“应纳税赠与”(如上图表所示)。

对比例2、例3,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通过选择“五年平摊优惠”政策,Matt将原先五年累计的“应纳税赠与”,从6万美元直接降至2.1万美元,为Matt省下了3.9万美元(=$6万-$2.1万)的免税额。
在本专栏的以下文章:
我们提到:
因为“美国公民”或“美国居民”的赠与税和遗产税共用一份“终身免税额”。
所以,减少“应纳税赠与”,将变相地为Matt日后的遗产争取更多的免税额度。
更多关于“如何申报美国‘赠与税’和‘遗产税’?”的内容,请参考本专栏的以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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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谢平注册会计师、税务师/Xieping (Oliver) Chen CPA、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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