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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冬将至,小企业审计概率将提高50%!

Updated: Feb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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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汉三又回来了!

尽管自2010年以来,迫于资金不足,技术落后,美国税务局常年处于低审查率。

2020年11月,得益于预算的增加,美国税务局宣布:小企业的审计概率将提高50%!

尤其是全球疫情时期,美国政府开启了“直升机撒钱”模式,这种全民救助的“大撒币”,直接催生了众多“纾困资金欺诈案”,累计金额已超18亿美元!

“常将冷眼观螃蟹,看你横行到几时?”

为了打击补助金滥用行为,2023年7月26日,国税局宣布,将对“员工留任税收抵免(Employee Retention Credit)”、PPP贷款等与疫情相关的补助金其申请的合规性问题,开展审计和刑事调查!



企业审计的“重灾区”

在本专栏的以下文章:

我们已经详细介绍了美国税务局审计的四种方式和一般流程。

本文,以及后续文章:《企业审计的“雷区”有哪些?》,我们将分别详细介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哪些方面,容易被美国税务局审计?



企业审计方面,税务局主要针对以下税种

  1. 营业税;

  2. 所得税;

  3. 工资税。

如果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容易成为税务局审计的“导火索”:

  • 税表已被认定,直接或间接涉及非法避税交易

  • 通过W-2、1099等文件信息比对,纳税人的税表有明显差异;

  • 如果个人与相关企业之间存在交易,那么,一旦个人税表被审计,则可能导致企业税表也被审计,反之亦然

  • 第三方举报”:如果税务局已经从第三方(债权人、股东、合伙人、员工、州政府、配偶、海外金融机构、线人、媒体等)收到信息,则会顺藤摸瓜,对特定纳税人(或商业实体)的潜在违规行为,发起审查;

  • 通过税务局AI风险评估模型等前沿技术,被识别为“税务欺诈”等潜在违规者



什么是“正常”且“必要”的商业开支?

未来,该领域将受到更严格的审查。

因为大量审计结果显示:企业经常夸大花销以降低所得税,从而间接提高商业利润。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美国税务局对可允许的商业抵扣,没有严格的定义,仅仅是简单粗暴的“四字真经”:“正常(Ordinary)”且“必要(Necessary)”

资本家对利润的追逐,就像“老鼠爱大米”。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家就胆大起来,铤而走险,滥用抵扣政策,屡见不鲜。



孰不知,“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四字真经”虽短,可最终解释权却牢牢掌握在税务局手上!

只要在有效审计期内,税务局随时可以对潜在的滥用行为,展开审查。(延伸阅读:如何避免被审计?美国税务审计的时效性有哪些?)

顾名思义:

  • “正常”指的是:在纳税人所属的行业内,被普遍接受且常见的商业支出

  • “必要”指的是:对纳税人所开展的商贸活动,有帮助且适当的商业支出

一般来说,判断某项商业支出是否“正常”且“必要”的测试标准如下

  1. 看商人是否在“头脑冷静”的情况下,支付该费用;并且,

  2. 该费用是否与开展的商贸活动存在合理的密切关系

知易行难。

在实践中,如何准确判定哪些商业支出属于“正常”且“必要”,争议空间很大,税务局本身也没有明确的量化指标。

因此,建议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免“牵一发动全身”,触发税务审计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Substance Over Form Doctrine)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纳税人绞尽脑汁,使出浑身解数。

通过公司并购、重组或虚假交易,套取税务优惠利好。

殊不知,阅“税表”无数的税务局,早就练就了一双能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火眼金睛”。

不但在法庭上,拥有“主张‘实质重于形式’的诉讼权”这一尚方宝剑,还可以要求纳税人“自证”其交易形式的合理性

例1:

纳税人将带有资本损失(Built-in Loss)的资产“出售”给关联方,随后以租赁名义,再将该资产租回投入使用。

对于此类交易,税务局可能认为:

尽管纳税人通过交易,正式转让了资产的所有权。可是,在实质经济行为上,该纳税人并未转让任何东西,并且,其交易的目的,似乎是为了获取税务扣除优惠

因此,税务局拨云见日,可能拒绝纳税人享受资本损失抵扣利好


例2:

Gregory v. Helvering一案中,纳税人为了规避资本利得税先后通过成立、并购、重组、清算公司A等一系列“骚操作”试图利用公司重组的免税利好,同时提高A公司的成本基数(Cost Basis),以期达到避税的目的。

在这场著名的纳税人、税务局、法院的三方竞技中,最高法院最终裁定:

虽然纳税人的上述商业行为均符合法律法规,可是,其行为只是利用了法律策略来制造公司重组的“假象”为的是获得避税利好,并没有实质的商业目的



以本案例为始,开创了税务局“主张‘实质重于形式’的诉讼权”的先河。该原则规定,纳税人必须遵守交易的经济实质税务局也用此来遏制纳税人故意歪曲交易以获得税务优惠的行为

总而言之,该原则要求交易等商业行为,既要“合法”,也要“合理”

限于篇幅,本文不再详述。

下文:《企业审计的“雷区”有哪些?》,我们将继续详细介绍以下三个“企业审计的‘重灾区’”

1、独立承包商(1099表格) VS 公司职员(W2表格);

2、“刺破公司面纱”(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

3、记录保存的重要性。

更多关于美国税务局如何审计“LLC”、“S类公司(S Corp)”、“C类公司(C Corp)”的详细介绍,请参阅本专栏的以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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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更多问题,请联系:


陈谢平注册会计师、税务师/Xieping (Oliver) Chen CPA、EA

(深耕中美等国际税务16+年,擅长跨国、跨州税。)


邮箱:olivercpae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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